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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新竹市1歲女嬰遭父悶死棄屍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以毛巾摀女口鼻長達3至5分鐘,手段兇殘,一審僅判12年過輕,今天改判15年。全案可上訴。
高院宣判後,立即召開延押庭,合議庭訊問這名陳姓父親,對延長羈押有無意見?陳男表示沒有意見,律師則聲請交保,合議庭經評議後再行裁定。
新竹市陳姓男子被控去年7月15日凌晨,在租屋處泡牛奶餵食1歲女兒入睡後,就去喝酒至凌晨2時許,他不滿女兒睡醒持續哭鬧,以毛巾摀女口鼻長達3至5分鐘,造成女兒呼吸衰竭死亡;他在16日凌晨3時許,將女兒遺體用棉被包裹,放入垃圾袋,帶到妻子娘家庭院沙發處放置。
女嬰的舅父後來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在嘉義東石逮捕陳男;陳男坦承酒後以毛巾悶死女兒。1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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