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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這個(手銬)要戴嗎,還是不用了。」
50歲的耿姓通緝犯,冒用他人身份,逃亡14年,總算被逮捕歸案,警方是在3日上午,發現他開車沒繫安全帶,攔下盤查,但耿姓男子卻只拿出駕照,拿不出身份證,他說,不然他背身份證字號,讓員警用隨身電腦查察。
目擊民眾:「我有聽到他說,我又不是要逃還是什麼,他有拿證件給他們查,查一查又問了很久。」
盧了20多分鐘,耿姓男子才跟員警回派出所按指紋,這一按,赫然發現他先在91年性侵未成年女子,94年又犯下詐欺案,被判刑8年,罰款100萬,但他居然逃的了14年,怎麼辦到?原來耿姓男子慫恿女性友人,偷拿老公駕照,讓他假借換發名義,把他人駕照跟自己的照片寄去監理所,利用政府的便民措施逃漏洞,成功拿到一張官方認證的偽造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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