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榮/高苑科大行銷流通系助理教授、曾任小金門砲兵營長洪仲丘案宣判,旅長沈威志少將無罪,其餘被告皆被輕判與緩刑,但是仲丘已冤死,不能再復生,誰要負起責任呢?洪仲丘是士官階級,按規定是不可以逕送禁閉室,但在洪仲丘將臨退伍之際,然而一紙禁閉的公文,未附完整的審視附件與程序,以最速件逐級呈給沈旅長做最後的批示,可見違反禁閉室的規定與亂整洪仲丘之企圖非常明顯。縱使法院對沈旅長做出最終無罪之定讞,身為一個部隊之最高長官,違反規定之公文是你所批示,而收到洪仲丘求救簡訊卻置之不理,洪仲丘卻因你的怠忽職守而死。高華柱部長因負起政治責任而引咎請辭,沈少將你的道義與政治責任何在呢?你向家屬誠心道歉,一點都不會影響你軍人的人格,反而會讓人民對你產生敬意,才是真正武德與人道精神的表現。軍隊「 霸凌 」的定義是:「以言語或行為污辱或凌虐他人,或導致危及其生命安全」。 霸凌可以區分好幾種方式:毆打、虐待、咆哮等。軍隊本來就是一個封閉團體,加上軍人是以服從為天職,遇到不合理的咆哮或威權式的霸凌,無法不從。軍隊與其他職業不同,軍隊無私人空間、無法有效對外界聯繫、無法自由使用電話、電腦與網路,遇到霸凌事件,更無法有效及時地尋求外界的諮詢與求救。洪仲丘在禁閉的環境裡,孤立無援,在軍隊層層的嚴密組織之下,加上法治與人權觀念的淡薄,正好提供了霸凌文化的溫床。「紀律」或「 霸凌 」只是一線之隔或一念之間,「紀律」應建立在士官兵的身心與道德的素質上,而「 霸凌 」則相反,它傷害了紀律基本的精神。默許或鼓勵他人 霸凌,本身亦就是一種霸凌,同樣要接受譴責或法律的處分。以色列軍隊(IDF)的剽悍與勇猛,令敵國喪膽。一位以色列的軍官曾告訴我,最重要的訓練前提必須是安全的。以色列軍隊的核心價值是「人性尊嚴 」 ( Human Dignity ) :要求每個軍人,不分階級、膚色、性別與種族,一律平等對待每一個人,予以人性的尊嚴。軍人自我期許的「個人典範」 ( Personal Example ) :要求每一位軍人不只是成為軍隊的楷模,更是人民的典範。美國軍海豹部隊,訓練嚴格,舉世聞名。海豹部隊禁止任何人對士兵的肢體碰觸 ( 除緊急搶救狀況 ) 。如果要處罰士官兵做體能訓練,例如:做仰臥起坐十下,發命令者必須要一同做十下,以杜絕任何可能的霸凌行為。美軍的每一位軍士官,在晉升前,必須要接受訓練課程,包含一般法律與軍法的課程,才能有效的確保這些領導的軍士官具備守法的素養。我的長官張洪瑜將軍曾告訴我:「不要把兵當兵看,把他們當自己的兄弟來對待。」如果上自將領,下自軍官,每個人都不要把士官兵當兵看,而當成自己的親生兄弟一般,當不會發生像洪仲丘案不幸的事件。面對洪仲丘案,人民普遍對國軍失去信心,國軍應謀求根本改革之道,應從軍校的教育開始做起。筆者參訪與研究歐美的軍校教育,除了強化法律課程之外,我們的軍官與士官學校需要新增「軍事倫理學」、「軍事社會學」、「軍事管理與領導統御」等課程,並要學習如何回應人民的期許。軍校的教育必須要與部隊的實務與現況,緊密相結合,不可脫節。軍校生亦可以參考德國軍校的模式,必須要到部隊去實習,體驗要成為一位勝任的領導軍士官之前,需先體驗如何去當一名士兵。誠摯地希望我們的國軍,要改革需要從軍校的教育改革做起,強化人權與法治觀念,重新建立榮譽感與價值觀,恢復人民對國軍的信心。 



文章來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629/1150014/洪仲丘啟示錄burberry burberry風衣 burberry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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