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害及精神受損害的慰撫金(民法第977條)。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民法第988條)。 王男於交往期間多次對謝女說「王八蛋」、「靠你妹」,本件法院審酌當事人之教育程度、地位、職業及一般社會經驗價值觀念,認為此種事實徵兆可以預測日後婚姻生活恐令人難以忍受或難以維持,而顯違結婚之預期,自得認為已合於重大事由之要件。雖然王男確實已就籌備婚禮的事宜付出大筆金額並受有被毀婚的精神上傷害,但謝女是以有重大事由為理由解除婚約,因此就故意毀婚這件事情上,王男不能向謝女請求賠償因此所受的損害。但王男仍可向謝女要回因訂立婚約而贈與的戒指、聘金等(民法第979-1條)。



引用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722000004-260402LV LV官方網站 LV三聯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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